更新时间:2018-12-21 09:41作者:李天扬老师
2.请确保报名材料打印质量,其中报名表要求黑白打印,保证条形码清晰可辨。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审核结果等信息。
3.初审通过后,请考生按网上指引,及时缴纳报名费,参加“致远计划”选拔。
4.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审核批准后,减免报名费、资助部分面试交通费。(申请表格见附件下载)
5.获得“致远计划”选拔面试资格的考生,需自行上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打印开放时间请见网上公告。
“致远计划”选拔面试日期:初定2014年1月(具体时间以下载打印的面试通知为准)。地点: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五、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致远计划”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六、其他
本次“致远计划”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我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