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15:39作者:才子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本市范围内高等学校大学生应征报名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参加应征报名的对象范围包括:凡具有本市部属、市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学籍,年满18至22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男性本、专科在校生(含高职),以及年龄不超过23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24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上述学校学籍、有参军意向、年满18至22周岁的女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应征报名。
二、程序方法。一是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5月上旬开始,所有适龄男性大学生,均须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信息(包括个人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根据网上提示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以下简称《登记/报名表》);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还须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是参加现场确认和初检初审。5月20日起,适龄男性大学生须持《登记/报名表》、《预征对象登记表》、《申请表》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兵役证,到本校指定地点现场确认应征报名情况,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还须提交审验本人的《上海市公民兵役证》。同时,有参军意向的适龄女性大学生也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到本校指定地点报名应征,并接受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所有应征女性大学生须在6月上旬至8月上旬,登录“全国征兵网”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三是参加预征体检和政治考核。6月15日前,经初检初审合格、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适龄大学生按通知要求,参加就读学校注册地所在区(县)组织的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须接受政治考核、走访调查,体检政审合格者,可被预定为今年新兵征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