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9 18:22作者:才子老师
市征兵办发布通告
全市为部队招收部分士官
昨天,市政府征兵办发布了招收士官通告。通告说,本市今年将为部队招收部分专业士官。招收专业包括:计算机类、汽车类、通信类、自动化类。招收士官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的未婚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通告指出,招收士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专业所在高校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通告告知,5月10日至6月20日,凡符合招收专业士官条件的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就读学校武装部(或学校指定办理部门)报名,符合招收专业士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征兵办报名。应招对象经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合格,由区(县)政府征兵办择优批准入伍。被批准入伍的士官,按照国家、军队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服役期间享受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服满规定年限退出现役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安置。招收士官批准入伍的时间为8月1日,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时间为12月1日。有关政策规定、区(县)政府征兵办地址和电话可查询“上海征兵”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zbb.sh.gov.cn。应招对象网上报名登记电子邮箱地址:shzbb@stn.sh.cn。市政府征兵办咨询电话为62757242。
通告要求,各区(县)政府征兵办、街镇和高等学校武装部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积极为应招对象创造条件,激励符合招收条件的男性毕业生踊跃应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上海市招收士官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关于从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精神,本市今年将为部队招收部分士官。
一、招收对象:招收士官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男性毕业生,所学专业应当符合部队需要。
二、招收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