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1:27作者:王新老师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绿色通道”,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准予办理入学手续,实现”先注册再缴费”,同时在”绿色通道”办理点提供助学贷款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与咨询服务。
2.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帮助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在校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推行的一种信用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全部补贴,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学生全部自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为本科生8000元/年、研究生12000元/年(学费和住宿费合计不足本标准的,按实际情况申请),毕业后13年内还清。国家助学贷款详细介绍参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或《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背面介绍(已随录取通知书寄送)。
(1)校园地助学贷款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生,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审核通过,请在开学初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参加认定,并于入学后关注学生处发布的相关申请通知。
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父亲、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要求同上)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4)《上海财经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一份,有清晰的盖章证明方可有效(该表已通过录取通知书中寄送)
(2)生源地助学贷款
来校前在生源地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在报到后一周内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只要交证明部分,虚线以下部分请撕下由学生个人保存)交至学院辅导员处,各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弘毅楼勤工助学科进行网上系统确认。
3.其他资助说明
在校期间需要申请各类困难生资助项目(含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认定申请以自愿为原则。学校每学年初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本科生认定申请方式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上海财经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暨困难认定申请表》(录取通知书中已寄),到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能够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的证明材料。开学初交至所在学院。
(2)报到后,自愿申请认定的学生,登录上海市学生资助信息平台,提出认定申请(认定年度选择2017-2018年度),并向所在学院提交《上海财经大学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暨困难认定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不进行系统提交的申请作为无效申请处理。
政策相关说明请参见【我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介绍】和【勤•助实践中心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