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30 21:59作者:王华老师
类别 | 条件 | 优惠政策 |
A类 | 合成成绩位列入选考生的前40%(含)者 | 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直接予以录取。 |
B类 | 其余60%入选的考生 | 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线上10分,即可予以录取。 |
4)将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报上海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入选结果查询:
查询时间:6月22日
查询网站:http://bks.shu.edu.cn/
5.公示
获批的自主招生入选名单将按照教育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六、录取政策
入选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在自主招生批次填报上海大学志愿,我校将依据考生获得的优惠政策和专业进行录取。
七、监督约束机制与申诉渠道
1.上海大学自主招生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我校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自主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严格监督选拔程序。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考前随机抽签确定,防止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