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7 04:56作者:李天扬老师
八、档案移送
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调档函于8月中下旬到毕业学校或区(县)招办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接收单位:上海政法学院学生处。
九、户口办理
(一)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城镇户口新生,户口不迁入我校。
被我校录取的本市农业户口新生,来校后我校将统一办理农转非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我校录取的非上海籍新生,户口迁移实行自愿迁移的方式,其户口可迁也可不迁。决定迁移户口至学校的非上海生源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户口迁入地派出所为: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夏阳派出所
户口迁入地为: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上海政法学院)
凡自愿迁入学校的新生,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并在复印件背面注明本人身高,开学后统一由本人到学校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十、党(团)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一律由本人随身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上海政法学院委员会”(非上海籍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报到后交给辅导员;共青团员应携带团员证,办好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报到后交给辅导员。
十一、新生信息完善及宿舍床位选择
新生于8月12日之后登录我校学生工作管理系统http://sms.shupl.edu.cn,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本人身份证号码。
(一)进入“迎新管理”中的“学生迎新数据完善”,填写相关内容,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
(二)上传本人证件电子照片,时间至8月16日截止。照片要求:⑴彩色⑵参数:1寸照片(尺寸:2.5cm*3.5cm,像素[300dpi]:295*413)⑶文件格式:.JPG⑷文件命名:学生学号。
(三)新生迎新数据完善后,可在学校设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宿舍床位,点击“保存信息并提交”,完成床位选择,每生只能选择一次,床位选择至8月28日系统关闭,如未自选,学生社区视为默认将根据实际情况为其安排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