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05 04:43作者:才子老师
另外:入学前属本市单位集体户籍的学生入学时,可将户籍迁入我校学生集体户籍。如果要将户口迁入学校,务必于报到当天将原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盖章)交所在学院。迁往地址:上海海洋大学或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落户地派出所:临港新城派出所。
6.党、团组织关系。
本市生源新生党员请将“上海海洋大学XXXXX二级学院分党委”告知自己所在单位或学校的党组织,不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通过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转接工作。学院报到时提交从信息系统打印的党员卡片。
非上海市生源新生,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应①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或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转接。抬头: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或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③未尽事宜请致电021-61900272组织部询问。
团组织关系。(可由档案寄来或报到时提交)。
7.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每年9月份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集中认定。请有需要的同学下载《上海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盖民政部门公章,在开学初交学院。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参照《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资料详细说明》,准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调查表》(盖民政部门公章)等相关材料在开学初交学院。(相关表格请自行在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管理文件与下载专区-学工下载填写)。
四、特别说明:
1.报到交费内容及交费方式:
(1)交费方式:学费、上海大学生医保费用、住宿费费用,请在8月31日前,存进你个人的农行卡中(学校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学校届时将委托银行从农行卡中自动扣除费用。报到时发放收据。其他费用,报到时现场交纳现金。请仔细阅读的“农行金穗借记卡使用说明”。
(2)学费:根据国家规定,从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附表:上海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
(3)住宿费:按照学校社区宿舍管理收费标准,预计每人每年1200元。
(4)上海市大学生居民医保:90元(如有变动,以上级文件通知为准)。未按时存入医保费用的,默认为不参加下一年度的大学生医疗保险。不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学,不能享受2015年上海市大学生居民医保待遇。具体上海市大学生医保主要待遇,可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