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招生简章人数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入口通知(2)
更新时间:2018-08-30 17:43作者:王新老师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级差。
同分条件下,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区、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加试。江苏、浙江和安徽录取采用当地省招办投档成绩录取;上海考生投档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总分/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区、市)高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高招办政策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6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
4.中荷合作专业:机械类(中荷合作)、电气类(中荷合作)每生150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8284395、38284396
十四、录取监督电话
上海海事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8284080
十五、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