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7 14:39作者:李天扬老师
四、注意事项
1、逾期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面试、体检部分科目(心电图、需试剂检测的科目除外)和心理测试的结果,考生可当场向考官或医生询问,不另行通知。体检心电图、需试剂检测的科目等结果于6月30日上午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
3、考务电话咨询021-81801378,81801379,开通时间为6月24日-7月5日,每天9:00-17:00。
4、考生电话咨询时可申请对体检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时间为7月1日8:00—10:00,地点在解放军八五医院体检中心。复检结果将于7月3日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布,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