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20:22作者:王新老师
2、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1、各院(系)“转专业委员会”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及相关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汇总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复核后交相关转入院(系)。
2、各院(系)“转专业委员会”根据教务处复核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对申请转入本院(系)相应专业的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核可分为笔试、口试或其它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各院(系)自行决定,对学生的考核必须严格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学生在考核中舞弊者按考试作弊论处。各级职能部门中徇私舞弊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3、经过各院(系)测试通过,择优初步录取的学生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报学校教学管理委员会和主管校长批准。最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4、经学校批准录取的转专业学生,在学校规定日期以前由教务处将书面通知发给学生所在院(系),再由各并院(系)发给学生本人。
5、转专业学生凭教务处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转入院(系)接受新专业导师的指导,了解新专业教学计划和下学期选课内容,允许按照新专业的教学计划选课。
6、转专业学生在第二学期必须继续符合“思想品德良好、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和已修学分数不少于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学分,课程考试全部及格,无补考重修等情况”之规定,否则取消其转专业录取资格。
7、在下一学年开学初转专业学生凭教务处通知书和成绩单到接收院(系)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
1、各院(系)对转入的学生必须在其报到前对已修学分进行确认,并为转入学生制订出新的教学计划,同时指导学生下一学期选课时按新专业的教学计划选课。
2、转入院(系)须重视对转入学生的教学指导,协助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继续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