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11:12作者:王华老师
1.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被录取的上海户籍学生个人档案由本人自带到高校(应届生到毕业中学领取,往届生到区县招办领取)。入学报到时,请将您的个人档案交辅导员,没有及时领取到档案的新生最迟于9月7日之前交至辅导员。辅导员统一收齐后,交学校档案馆。
2.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市新生,按照所在省(市)招办的相关政策,如需考生自带的,考生在报到时,将档案统一交至辅导员,由辅导员收齐后交档案馆。
八、党、团员组织关系
1.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新生中的党员须携带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上海市新生党员持所属单位党委组织部开具的抬头为“上海大学党委组织部”的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外省市新生党员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开具的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落款也应是县级以上党委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学后,由本人交至我校党委组织部(行政楼602室),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党员的有关材料,即《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等,需请原中学党组织随同新生档案一起转至我校,或以机要件直接寄至我校党委组织部(地址:宝山区上大路99号邮编:200444)。
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团员凭团员证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到校后按照校团委下发的通知,将团员证交所属大类(学院)分团委辅导员,统一集中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