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9 11:48作者:王新老师
2016年上海高考二本征求志愿7月29日开始,征集志愿分数线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二批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凡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址www.gjw.cn)填报该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征求志愿同样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征求志愿条件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考生的“语数外+相关科目及符合市教委规定的加分”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全市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372,理科348),且未被所填报的院校录取。
二、征求志愿时间
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3:00至7月30日13:00。
征求志愿前,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是否被录取。缺额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公布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以供考生查阅。
三、注意事项
1.征求志愿填报也实行“平行志愿”。第二批本科征求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10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3个专业。
2.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宜先拟一份志愿草稿,内容包括本人的考生查询码、密码和所要填报的院校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按志愿顺序)等,以保证准确、顺利地填报志愿。
3.考生进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须输入考生查询码和密码。
考生查询码在准考证的正面,由1位字母和7位数字组成,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若考生第一次登录,系统会提示必须修改密码后才能进行后续操作。
4.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最终志愿。
考生填报或修改征求志愿后,应退出系统重新登录确认自己所填报的征求志愿,以免由于填报不成功而错过机会。
5.征求志愿填报时限终止时,填报系统将及时关闭,不再接受考生填报征求志愿或更改志愿。
四、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