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18:58作者:王华老师
1、外省市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自愿迁户的,请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关系(户口迁移证)转入上海中医药大学。
2、本市新生不迁户口。上海农村户口的学生,请于开学后三个月内,凭录取通知书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开具农转非证明,然后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
3、在沪参加高考的非上海市户籍新生报到时不迁户口。
注意:
(1)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要与身份证上姓名相同,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一致;(2)办理户口迁移证请自行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籍贯必须写明二级行政区域(省、县<市>,直辖市要写明到区);(4)户口迁移证上所有栏目必须填写(除无曾用名者可不填写该栏);(5)需贷款的学生事先把迁移证复印一份,留作备用;(6)来沪迁入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上海中医药大学;(7)迁移证上必须确定是否盖有当地派出所的章;(8)户口迁移可根据个人情况而定,可办理亦可不办理。
四、党、团组织关系手续
1、党组织关系:上海市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实行无纸化转移,需通过原单位的党委组织部操作,转往"中共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新生入学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学生党员材料至学校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外省市新生党员需提供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须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或市委或省(直辖市)教育工作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转移至的具体单位请写"上海中医药大学XX专业"。新生入学时,组织关系介绍信及学生党员材料至学校组织部办理转入手续。
2、团组织关系:须持团员证(入团志愿书),团员关系介绍信,由新生所在团委转至共青团上海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五、新生档案
新生接到入学通知书后,请到毕业高中提取在校档案,并于报到当日上交。(注:由毕业高中统一寄送的除外)
六、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