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3 10:24作者:王华老师
(2)外省市新生户口可以不迁入学校。需要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必须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办理户口迁移,过时不予办理。迁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无身份证的需出具户籍证明,证明上必须注明无身份证的原因)上相同的内容填写必须一致。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系统要求,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两项除直辖市外应填写至两级,即填写至**省**市或**省**县。填写不完整的(如仅填**省或**市(县)),则不能办理落户手续。迁移证上的内容填写要完整,不得涂改,章印要齐全。落户地派出所:五角场派出所。
5.学费与保险费等
(1)学费为一学年一收,普通专业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中外合作项目专业本科生每生每年15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学年按9个月计算)。请同学们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所收到的借记卡(开户行:中国银行上海市五角场支行)至当地中国银行网点办理存款业务或至其他银行网点办理汇款业务,并于8月18日之前将学费、住宿费存入所发中国银行借记卡中。未收到银行卡的同学(如:港澳台学生)请在报到当日现场缴费(现金、银联卡、信用卡均可)。
(2)医疗保险为新生自愿参保。2016年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90元/年(一年一收,自愿参保),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费100元/年(自愿参保,按学制一次性缴纳400元,且须先参加基本医保)。对于自愿参保的新生,保险费扣缴的相关事宜将在入校后另行通知。
(3)新生自愿购买的物品还有:学生公寓生活用品(450元)和教材(费用明细见“新生服务平台”)。可将以上费用及学生在校的生活费一并存入银行卡内,到校后提取。
(4)新生来校途中的各种费用自理,异地存款的手续费自理。请注意安全,妥善保管好各种单据和证明材料,切勿遗失。
6.行李托运与领取
(1)托运行李时,应贴上我校的专用“行李标签”。
(2)新生凭行李托运单和本人有效证件,于9月1日---9月3日到国定路校区育衡楼A楼1层领取。领取时间:9月1日14:00—21:00;9月2日08:00—新生接待结束;9月3日8:30—15:00。
(3)行李未在9月1日---9月3日内到达学校的,则需由本人自行去火车货运站提取。请新生勿过早将行李托运或邮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