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6:45作者:才子老师
一、学校全称上海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人数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有明确语种要求的专业除外),考生进校后,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十、录取规则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最高分值原则上不超过20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中西部省份按教育部和当地商定的加分政策执行)。所享受的加分直接计入考生总成绩并依此成绩作为分配专业依据。3、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予以录取(即在同分数条件下参照志愿顺序,同志愿条件下分数优先)。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专业依次投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分差,即第二志愿专业要取决于第一志愿是否已录取额满,依此类推。4、考生已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其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如遇高考总分相同,文科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录取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5、对采取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在1:1.05的比例范围内调档,学校根据实际调档比例在不超过105%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对采用非平行志愿填报及投档方式的省市,学校根据文、理科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2比例调档,学校在120%的范围内行使自主录取权。6、本科专业中的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英语(商务英语、金融英语方向)、经济学(国际经济方向)专业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等级要求B级以上(含B)。如口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则要求口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7、中丹合作的财政金融类专科专业限招英语,并须参加英语口试,口试等级要求C级以上(含C)。如口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则要求口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