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9 11:04作者:王华老师
2016年复旦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文件精神,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具体要求,我校研究决定2016年在浙江省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一、报名条件符合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的学生,均可报名。已报名复旦大学2016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浙江考生视为同时报名“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无需重复报名。二、招生计划专业录取分数线学费招生计划为100名,并开放所有本科招生专业(类)供考生填报(具体招生专业(类)见附件目录)。其中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网站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4月20日至4月30日考生可登录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在线提供个人基本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其他反映个人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二)学校组织专家组审核学生报名材料。(三)5月中旬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通过报名审核的学生名单。(四)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五)6月13日左右组织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笔试)。依据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成绩与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浙江)合并划线,两个项目共划定不超过420名考生进入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专家与考生一对一进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每轮面试时间15分钟,共计75分钟。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满分折算为3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