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20:42作者:李一老师
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收“三校生”招生章程(教育师范和普通类专业)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6年5月,教育师范和普通类专业(全日制本科)计划在上海市招收220名考生(不分文理),其中:
A:教育师范类专业:
学前教育45名
学前教育(中美合作)45名
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50名
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40名
B:普通类专业:
康复治疗学40名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复检,不合格及造假者做退学处理。
九、专业技能考试
1、报名条件:凡符合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2016年“三校生”报考条件的考生。
2、2016年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
3、教育师范类专业技能考试项目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4日上午9:00~4月8日中午12:00前,登陆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sthu.cn)报名(报名表由学院统一打印)。
教育师范和普通类专业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11日(星期六)9:00~11:30,12:30~15:30。
现场确认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内(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明华楼第二会议室(118—124室)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
现场确认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查验,复印件各1份)、报考资格证明(原件归档)、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二张(背面写清姓名)、报名考试费200元。
4、未按时前来确认的考生或考生本人不到确认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技能考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100分,专业特长测试100分,满分200分。
6、教育师范类专业考试科目:
⑴、专业综合面试:仪表仪态、中文朗诵(参考全国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要求)、英文朗诵(参考《新概念英语(二)》)。
⑵、专业特长测试(四项中任选一门)。
a、声乐——演奏自选歌曲两首:美声、民族、通俗任选,清唱(不用伴奏)。
b、器乐——演奏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除钢琴外,所有乐器自备)。
c、舞蹈——表演两段不同风格的舞蹈(八分钟内,自备音乐伴奏带)。
d、美术——静物色彩写生(工具自备)。
7、康复治疗学专业考试科目:
⑴、专业综合面试:仪表仪态、中文朗诵(参考全国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要求)、英文朗诵(参考《新概念英语(二)》)。
⑵、专业特长测试(笔试):教材《人体解剖生理学》(供四年制卫生护理专业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彭波等编。
8、考试时间:2016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6:00(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天华学院内(详见准考证)
学校按考生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名单,并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备案,5月中旬考生可凭身份证号至我校官网查询技能成绩。
十、录取规则
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资格线,且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档。
2、录取时,第一专业志愿遵循“专业志愿优先,按合成分(文化考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各专业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起,教育师范和普通类专业均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分考生按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专业仅限美术类考生填报,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专业仅限声乐、器乐、舞蹈类考生填报,其他专业不限。
十一、学费标准
2016年被录取的考生均在我校生活区住读。
收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费:【沪教委民(2015)4号】【上师天华(2015)7号】
学前教育专业:25000元/年/生;艺术教育专业:25000元/年/生;
康复治疗学专业:25000元/年/生;学前教育(中美合作)专业:48000元/年/生。
住宿费:3000元/年/生【沪价费(2014)007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学业期满,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本科毕业文凭。
十三、联系方式
学院总机:021-39966666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网址:http://www.sth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