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0 08:28作者:才子老师
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6年我校将继续通过文化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选拔、录取保送生,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2016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且需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体检结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保送生资格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xx/bss/201311/20131120/633371016.html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专业
非外语类保送生可报考我校除公安类、国防生以及法学(沪港合作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本硕贯通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法学(卓越律师人才实验班)、知识产权(卓越人才实验班)专业外的其他专业,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
外国语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能报考英语(涉外法商)、日语(涉外法商)、德语(涉外法商)或者翻译(涉外法商)专业,其中英语、翻译专业限招英语语种,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语种,德语专业限招德语或英语语种;外语类保送生入学后不能转专业。
(二)招生计划
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择优录取。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者于2016年1月23日之前登陆招生http://zsb.ecupl.edu.cn/【网上报名】“注册报名”,选择“保送生”进行报名;
2、申请材料准备:用标准A4纸,按下列顺序装订,无需另制封面。
a.《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保送生推荐表》,需所在中学加盖公章(推荐表所粘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下载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保送生推荐表.doc);
b.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c.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资料;
d.体检表(需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下载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保送生体检表.docx);
申请递交材料须知:
a.所有申请材料以EMS特快专递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且务必在寄送单上注明“2015华东政法大学保送生”。截止时间:2016年2月21日(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
b.寄送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明志楼A210招生办公室,邮编201620,电话021-67790220(材料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