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27 02:57作者:三水老师
2023年4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将于3月31日至4月1日举行,全市共有5000多名考生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合格考试科目 |
3月31日 (星期六) | 9:00—10:00 | 化学 |
13:30—14:30 | 思想政治 | |
15:30—16:30 | 物理 | |
4月1日 (星期日) | 9:00—10:00 | 历史 |
13:30—14:30 | 地理 | |
15:30—16:30 | 生命科学 |
上海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驾照、护照、军事证)。请及时注意当天的气象和考试地点周围的交通状况,尽量提前出去,确保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进入考试室。考试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试地点。
2.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人员的管理,不得因任何原因妨碍监考人员和其他考试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和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
3. 下午开始两次考试。下午参加第二次考试的考生应特别注意考试时间和考场所在的教室,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要走错考场。
4. 考生可携带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密封橡胶、计算器(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图像功能除外)等文具(有特殊规定的科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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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严禁随身携带进入考场的物品:
(1)手机。一旦被监考人员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都将被处理,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成绩;
(2)各种具有无线接收和传输功能的通信工具和录放设备,包括智能手表和手镯;
(3)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