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1:38作者:王华老师
三、有关政策规定。
1.招收对象和条件。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男性毕业生(获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得超过24周岁。学历、年龄、专业符合要求的往届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必须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2.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的程序进行,由县人武部负全责。其中,应届毕业生全部在其就读学校(分校)所在地县(市、区)报名,其他人员在户口所在地县区参加报名;专业审定以是否获得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是否同时获得毕业证书为标准,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高等学校及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装入本人入伍档案;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组织实施,对体检政审和专业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择优选定预招对象,按照招收计划与本人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后批准入伍。
3、士官服役期间待遇。根据各地域差别不同,(除高原、特殊专业的补助外)一期一档(即入伍第一年)的士官月基本工资一般在2000--2500元之间;随着年龄的延长和士官级别的增长,工资也会逐年递增。
4.对有关问题的处理。一是招收士官相关证书查验方法。学历证书查验网站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职业资格证书查验网站为“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以及省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指定的有关网站。二是招收士官的退兵。招收士官到部队后,政治和身体条件不合格,学历不实,专业不符合要求的,作退兵处理。退兵期限执行义务兵退兵的有关规定。其中,因学历、专业问题退兵的,期限不超过30天。三是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为退休安置。
如有报名者,请拨打6236970联系.
米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