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7 15:07作者:王新老师
第三十九条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有关招生要求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投档比例,不得超过院校在陕招生计划的120%。具体比例由招生院校在投档前向省招办书面申请。院校不提交申请的,即按120%投档。军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因院校退档产生计划缺额时,按缺额数1∶1补充投档。
第四十一条 单设本科批次的录取,在提前批次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分A、B两段进行,录取办法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在陕录取普通批次的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采取征集志愿方式补充录取。征集志愿不设专业调剂表态栏,默认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经征集志愿仍然未完成的计划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
第四十二条 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高职(专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办法。
1、投档原则
(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分科类将所有考生按照投档分数(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列,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位次。按照从高到低的次序和每个考生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检索,检索到的院校投档尚未满额,则档案投向该院校。如果考生所填志愿均无法投出,则该生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录取。院校投档比例内末位并列位次考生全部投档。
(2)一次投档。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投档。已投档考生因身体条件、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后,只能参加本批次的征集志愿录取或后续批次的录取。报考人数不足或报考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
2、投档程序
(1)模拟投档。
①提前批次中的艺术类本科B段和艺术类专科A段、单设本科批次投档时,按院校执行计划数1∶1进行正式投档。
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数与投档人数的比例为1∶1。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并将模拟投档后形成的模拟投档信息反馈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