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4 17:16作者:王新老师
第三次模拟投档:院校对省招办第二次模拟投档进行确认或进一步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后,省招办进行第三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
③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正式投档前进行两次模拟投档。
第一次模拟投档:院校招生计划与投档数量的比例为1∶1。
第二次模拟投档:院校根据第一次模拟投档生源情况,确定是否增加计划,省招办根据院校拟增计划情况进行第二次模拟投档,形成各院校正式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投档人数与执行计划数的比例为1∶1。
模拟投档过程中,给院校提供投档比例、投档人数、最高分数、最低分数、考生所报专业和愿否服从专业调剂等信息。模拟投档比例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模拟投档人数按照进一法取整计算。
(2)计划调整。院校须在正式投档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完成计划调整工作。已经向社会公布的各院校在陕招生计划如未完成,缺额部分必须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院校如在陕增加计划顺延录取,必须于正式投档前将计划调整到位。正式投档之后调入我省的计划只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3)正式投档。省招办根据最后一次模拟投档后确定的各院校在陕执行计划数进行正式投档。
省招办在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门户网站公布相应批次各招生院校模拟投档信息、投档人数、最低分数及其位次、考生档案最终投放情况以及录取结果,考生可上网查询有关信息。
(4)征集志愿。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公布征集志愿信息,包括: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和计划缺额数。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征集志愿,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不进行模拟投档,直接按照院校计划缺额数的1∶1投档。
3.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设置1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已公示的考生照顾分数标准向招生院校投档。院校必须在投档后6小时的工作时间内使用预留计划结束录取。
(2)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录取班。设置2个院校志愿,省招办根据院校所在普通批次及正式投档分数线,按照照顾政策分别投档。投档顺序为定向就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华侨大学预科班、四川大学国防科研试验部队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的第一志愿,投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第一志愿照顾分数范围内投档未满额的,再投第二志愿。已填报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的考生可以填报该批次的征集志愿,但被定向就业、民族班、预科班志愿录取后不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