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1 09:14作者:王华老师
9、转专业名单公示、审批后发文
公示期结束后,由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批同意后发文,并报陕西省教育厅。
三、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1、获准转专业的学生接到通知后,在下一学年开学前履行《学籍异动学生报到通知单》所有手续后,到转入学院、系报到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未注册处理。
2、转专业者大一在原专业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课程,而转入专业大一以后又开设的相同课程,经转入学院、系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后可免修;转专业者大一在原专业已修读的而转入专业教学计划未要求且不低于2学分的课程经申请后可转为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按2学分认定;转入专业大一教学计划要求的课程,而转专业者在原专业大一未修读的课程,必须申请补修。课程编号相同即视为课程相同,特殊情况由教务处根据以上原则处理。
3、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四、其他
1、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陕西中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学习的规定(修订)》同时废止。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