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4 13:43作者:李一老师
(2)《2015年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3)《陕西省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
(4)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5)《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附件6);
(6)《西北政法大学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
二、关于“圆梦”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
1.为感恩母校的培育和关心,我校校友孔亚楼自发捐资设立“圆梦”助学基金,用于资助我校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具体评选办法参见《西北政法大学“圆梦”助学金评选办法》。
2.“圆梦”助学金须报送以下材料:
(1)参评学生申请书;
(2)《西北政法大学圆梦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7);
(3)《西北政法大学圆梦助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8)(电子版);
(4)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
三、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10月28日--10月30日期间将以上材料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生手册中奖助学金评审的相关规定,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从而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达到以评促教的目的。
2.各学院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条件下要重点考虑今年受灾地区学生以及少数民族学生。对于被认定为特级贫困生的学生要优先予以资助。
3.在2015年9月1号之前完成了2014-2015学年社会公益活动和义务劳动工作量的学生,即有资格参评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4.本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费未缴清的学生可以申请本次奖助学金。
以上相关表格请在西北政法大学学工在线资源下载区下载。
学生处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