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8 15:22作者:李天扬老师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教学[2003]3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学校专业设置和培养要求,为便于广大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经西安工程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标准: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类(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类(应用化学)、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轻化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工程、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动画、美术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应用物理学等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业工程等专业)、工商管理类(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商务等专业)、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