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2 15:10作者:李一老师
户籍从外省迁入陕西且考生本人户籍、高中学籍在陕均满3年,这部分考生在陕西接受高中阶段教育3年,与原籍陕西的考生完全在同一基础上进行竞争。因此,这一部分考生应按陕西籍考生对待,而不属于随迁子女。
2.随迁子女在陕高考会影响陕西录取率吗?
2016年我省高考报名人数预计为34万左右。根据招生考试机构之前的摸底统计,2016年随迁子女在陕报名参加高考人数约2800人左右,占全省高考人数的0.8%;少数符合双3年条件的原籍外省考生约170人左右,约占全省高考人数的0.05%。
近年来,我省在组织高考录取过程中,通过优质服务积极争取高校在陕增加招生计划,效果非常明显,高考录取率一直保持稳定上升态势。2016年允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人数仅占高考人数的很小部分。而近年来我省高考每年录取27万余人,省招办录取期间通过优质服务等多种措施争取本科二批以上院校在陕增加计划1500人以上完全可能。尤其是今年首次实施随迁子女在陕高考政策,录取期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争取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高校为陕投放预留和调剂计划,确保我省高考录取率持续稳步提高。因此,对随迁子女政策实施会影响陕西考生利益的担心是不必要的。
3.我省对打击“高考移民”采取了哪些措施?
“高考移民”是指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籍考生通过伪造虚假证明材料取得我省高考资格,由于接受基础教育差异,挤占我省考生高校录取特别是优质高校录取名额。陕西省对“高考移民”长期保持严厉打击的态势,对经举报查实的“高考移民”,在报名阶段查实的,取消报名资格;在高考阶段查实的,取消高考成绩;在录取阶段或录取后查实的,商请高校取消录取资格。
2016年省招办将继续深化高考“阳光工程”,要求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对所有特殊类型考生、专项计划考生报名资格、录取情况进行公示,接受考生、家长、媒体、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