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22:33作者:李天扬老师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会计学、建筑学、工业设计和软件工程,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于数学与应用数学(试验班)和物理学(试验班)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根据2013年江苏省高考录取方案,凡该省报考西安交通大学的考生,应达到以下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理工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物理,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文史类考生,选测科目之一须为历史,且等级要求达到A以上,其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B以上;其它类(含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本等级要求执行。在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投档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江苏省提档分数线(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以数学、语文、外语三门原始成绩加附加分的总分(满分为480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的分数相同时,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对于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西安交通大学考生的原则。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接受符合条件且高考成绩不低于已投档的第一志愿考生平均分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凡将西安交通大学填写为A(第一)顺序位的考生(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电子档案为准),在高考成绩达到西安交通大学在该地区提档分数线(单科成绩应达到及格水平)的前提下,将享受加分5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的优惠。
第二十条对于获得西安交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高考第一志愿须填报西安交通大学,若高考成绩(包括单科成绩)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规定,政审和体检合格者,在高考录取时将享受加分分专业或降分录取的优惠,具体优惠等级及实施办法以《西安交通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对于要求提前填报自主选拔录取高校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与考生签订诚信考试录取协议。
第二十一条对于通过西安交通大学文艺特长生专业测试,并与学校签订《西安交通大学招收文艺特长生协议书》的考生,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签约考生在高考录取时给予降分录取的优惠,具体录取优惠以协议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