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08:08作者:王新老师
各级招生办要加大对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鼓励政审合格的考生积极填报志愿。填报志愿且成绩合格考生必须参加面试军检。
三、志愿填报
军队院校及国防生志愿填报在提前录取批次A段,填报时间为6月25日12∶00至6月28日18∶00。高考成绩达到院校对应录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时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sneac.com)填报志愿。
四、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分市(区)集中进行。由省军区招生办和有关市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各市(区)考生参加面试军检的地点分别如下:
西安、铜川、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第四军医大学校直门诊部(西安市长乐西路169号);
宝鸡市:解放军第五三七医院(宝鸡市宝光路49号);
咸阳市: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
渭南市:渭南市临渭区中医医院(渭南市老城街47号);
榆林市:榆林市北方医院(榆林市新建南路131号);
延安市:延安市人民医院(延安市七里铺街);
汉中市:汉中3201医院(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783号);
安康市:安康市中心医院(安康市育才路)。
面试、军检时间定于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7∶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报考军队院校及国防生的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政治考核表、本人条形码、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3张,按时参加面试、军检。
面试、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工作人员由总政治部指定的军队人员组成。按照《陕西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附件2)规定的内容组织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面试结束后,要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论。如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复议。面试合格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军检。军检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执行。主检医师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体格要求作出体检结论,签名负责。体检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由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分县(区)整理,7月3日前报送省军区。
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