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际商贸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
更新时间:2018-06-15 09:28作者:王华老师
三、综合评价招生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科目为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2.报考条件: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报名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四、综合评价办法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折算后满分为100分,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计入总分;综合素质评价各科目折算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计入总分;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150分,其中艺术类专业考生统考成绩作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折算后满分为150分。
1.计算公式:
综合评价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折算办法:
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每科A级100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55分折算。
②考生所在中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照每项A级50分、B级40分、C级30分、D级20分折算。
③艺术类专业考生统考折算分=(艺术类专业考生统考成绩/300)×150
(二)“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
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考试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文化基础考试:综合试卷(采用一份综合试卷,考核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三)职业测试形式及内容
测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心理及职业倾向测试;面试内容见下表。
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职业测试及面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