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章程(3)
更新时间:2018-06-08 09:30作者:李一老师
说明:1、面试采用百分制,时间不超过10分钟;2、面试采用问答式进行;3、学前教育、初等教育和旅游管理专业才艺表演项目为:朗诵、歌唱、舞蹈、绘画、书法、器乐(除钢琴外自备)等,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可选择绘画。第十二条2016年4月15日前将入学申请考生录取名单通过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4月25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第十三条拟录取考生于2016年4月25日持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第十四条4月29日-30日,为已报到新生办理正式备案手续。第六章录取规则第十五条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的体检标准。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类考生的综合评价分数,依据计划、办学条件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成绩依次排列。第七章收费标准第十七条我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1、学费:各专业5500元/生.年;2、住宿费:650元/生.年(6人间,暖气,公共卫生间),800元/生.年(6人间,暖气,独立卫生间)。第八章奖、助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第十八条学院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每位新生顺利入学,同时每位新生均有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权利。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第十九条勤工助学: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第二十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