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9-24 19:06作者:李天扬老师
考试合格后,上级学籍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陕西省农民工和其他非陕西户籍子女在陕西省高考申请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在陕西居住的,由公安部门按照《陕西省居住证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进行审查。各级公安机关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是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或者法定监护人居住资格考试的业务主管部门。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对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情况进行初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对随迁子女的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西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异地高考资格考试。
县(区)招聘办公室负责汇总辖区内通过资格考试的子女登记申请表,为符合陕西省登记条件的子女办理高考登记手续,并报市(区)招聘办公室备查。市(区)招聘办公室负责登记辖区内的子女,并要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养老保险办公室审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县(区)招生办公室通过陕西省高考资格考试和常住户籍不到3年,在毕业学校,接受社会监督,宣传信息必须包括儿童姓名、性别、中学、儿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和居住和保险支付,宣传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