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14:38作者:王华老师
男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岁;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2016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
报名时间
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8月5日。
男兵报名应征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应征报名前须进行兵役登记,可结合网上兵役登记时一并进行报名。关于“应征地”,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也可选择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其他青年只能选择常住户口所在地;
2.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交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其他青年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时已打印并提交过的不再打印;
3.初检初审。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4.领取预征对象通知书。在初检初审合格青年中,择优确定预征对象,发给预征对象通知书。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选择回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的,到学校武装部领取经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征兵体检开始前,持表回到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