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0 19:05作者:才子老师
我省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命令,本次征兵分筹划准备、宣传发动、体检政审、审批定兵、新兵运输五个阶段进行。
征集对象有新条件本次征集对象以高中 (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特别是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优待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本次征集年龄范围,男青年年满18至20岁,女青年年满18至19周岁。此外,男青年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2周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放宽到20周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2周岁。男女青年根据本人的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凡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 (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征集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我省征兵工作举报电话为0351-4980059、4980228。征集政策有新特点省政府征兵办公室介绍,从今年征集政策调整变化看,主要有四个明显特点:一是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把在校大学生纳入征集范围,与大学毕业生一样,享受学费补偿代偿政策。二是取消了城镇和农村应征数量的比例限制。三是持续深化女兵征集改革。继续实行全国网上统一报名、公开征集、择优遴选的办法。四是进一步强化廉洁征兵措施,实行阳光征集,增强工作透明度,对征兵全过程公开公示。同时,军地各级还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征兵全过程检查抽查,发现问题要严查严办,创造良好的征集环境。另外,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执行新标准。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出台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本县(市、区)农村住户人均纯收入的2倍发放。城镇义务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本县(市、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发放。对到西藏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地义务兵补助标准的1.5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