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37作者:王华老师
5. 如果您在银行卡的使用和缴费过程中存在疑问,请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 95599,也可拨打农行济南高新开发区支行咨询电话:0531-62310712,0531-62310707,0531-62310706。
缴费标准
补充说明
1. 学费暂按学年预收。
2. 住宿费按学年缴纳。由于各类公寓收费标准不同,暂按每生每年 1200 元标准预存,待入学后,视实际入住情况扣款。
3. 教材费按学年分次缴纳,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收费中其他项目为代收公寓用品费、军训用品费、保险费等,其中保险费是按学年收取,公寓用品费属自愿购买,自带被褥者待新生入学后予以退还所扣款项。
5.《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协议书》两份需在报到时交所在学院。
6. 由于集中报到时取现困难,请各位同学务必按照上述要求的时间将学杂费存入银行卡中,通过银行集中批量扣款,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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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要求,考入我校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与不迁都自愿,但入校时不迁者,以后不再单独办理落户手续)。
一、山东省生源新生如果将户口迁至学校,需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二、山东省以外生源学生如果将户口迁至学校,需要去当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一)、户口迁移地址:
1. 经济学院、财政税务学院、金融学院、保险学院、国际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体育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 40 号舜玉路派出所。
2. 会计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法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的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 7366 号。
(二)、新生“户口迁移证”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所用汉字)和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