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7 14:33作者:三水老师
七、缴费办法及银行卡使用说明
1.请各位同学于8月 15 日前,按照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对照表中的金额,足额存入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内。住宿费按学年度收取。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初,学生按不同专业的注册学费和年度学分学费的总额预交学费,每学年结算一次。
2.学生缴费采取委托银行集中批量代扣的方式,余款仍留在学生本人账户中,属个人储蓄存款,可用于日常消费。
3.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详见“中国银行长城电子借记卡使用须知”。 密码修改不影响应缴费用的代扣。
4.在存款、汇款过程中若有疑问,请与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和泰山学院财务处联系。中国银行泰安分行咨询电话:赵经理(15753807081)、仉经理(15753807198)、姚经理(13953895521)。
财务处咨询电话: 0538-6715929
八、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及学校规定评选各类奖学金。山东省内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于报到前与共同借款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起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山东省以外的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38-6715586
九、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实施意见》和泰安市政府印发的《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凡属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参加泰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生入校后根据收费标准,按照自然年度缴纳在校期间的医疗保险费。
十、生活用具及学习用品
1.生活用品及学习用品均由本人自带。
2.为了方便新生、便于标准化公寓管理,避免“黑心棉”等不合格床上用品对学生造成伤害,学校准备了经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纤维检验局集中采购、检验合格的部分公寓床上用品。包括:硬质棉床垫1个、棉褥1床、床单2床、棉被2床、被套2床、枕套1个、枕芯1个、枕巾2条,蚊帐1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