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1:51作者:三水老师
2、居住地在滨州市区不到校住宿的学生,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cwc.bzu.edu.cn/下载《滨州学院2016级新生不到校住宿统计表》,填写完成后(标题注明姓名)于8月20日前发送Excel电子版到邮箱:bzxycwc@163.com,财务处在划款时可暂不收取其住宿费和公寓用品费。具体走读手续待入学后办理。
3、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cwc.bzu.edu.cn/下载《滨州学院2016级新生办理助学贷款情况统计表》,填写完成后(标题注明姓名)于8月20日前发送Excel电子版到邮箱:bzxycwc@163.com,将教材费、公寓用品费等需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助学贷款只适用于学费、住宿费)存入学校寄发的银行卡以便学校划转。开学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4、学校划款成功后打印票据并将新生缴费信息通知到各院(系),新生报到时到录取专业所在院(系)领取收据,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6公寓用品:
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学生用的床垫、被褥、夏凉被、床单、被罩、枕头、枕套、枕巾、蚊帐、凉席、毛巾、脸盆、皂盒、口杯、暖瓶等用品,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山东省教育厅招标采购,暂定每套600元(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校与厂家直接结算,学生个人所有,其它生活用品自备。学生公寓配备衣橱,请不要带箱子。
7医疗保险: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和《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滨政发〔2014〕18号)要求,滨州学院全日制学生参加滨州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为每年度100元,按学年办理,集体上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