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30 09:59作者:王新老师
(二)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招生院校要成立注册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备的注册入学招生录取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要认真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注册入学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自觉遵守相关政策、认真执行招生计划,及时确定预录取考生及专业,上传或下载数据,发放录取通知书,公布监督信访电话,做好考生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招生情况的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不得放宽注册入学考生条件和录取标准,严禁录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考生,不得向未经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成功注册的考生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严禁虚假宣传、违规承诺、垄断生源、相互诋毁等扰乱正常秩序的招生行为发生。因违规注册招生引发的任何后果由行为院校承担全部责任。我厅将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违规注册入学招生的学校进行严肃查处,并视学校违规情节及社会影响程度,给予通报批评、调减下年度招生计划直至取消注册入学试点资格的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