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7 09:24作者:王新老师
7.录取时,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我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艺术类招生、体育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制定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9.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我校按要求制订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
第十三条学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upc.edu.cn
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86981305,86983085传真:0532-86981305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532-86983322。
第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