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9 13:58作者:王华老师
四、体能测试
自2016年起,我省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考生须集中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参照军人体能和高中生体质健康测试评分标准,对考生耐力、速度和协调性等身体素质进行测试。其中,男子项目为50米、10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女子项目为50米、800米、仰卧起坐和立定跳远(具体标准见附件4)。体能测试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所在市军分区(警备区)具体承办,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监督实施,体能测试成绩仅作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无故不参加体能测试者,取消录取资格。体能测试时间为6月11日-29日。
凡报考军校或高校国防生的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报名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填写《军队院校体能测试成绩登记表》(见附件5),向考生介绍安全常识,进行必要的准备活动。每个项目测试结束后,工作人员现场填写测试成绩,并由考生、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现场仲裁。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宜进行体能测试的考生,应当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所在军分区(警备区)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批准,并协商考生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再集中组织补考。
对考生的体能测试工作,各军分区(警备区)要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细化程序方法步骤,切实搞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体能测试工作顺畅有序进行。测试中要严格执行标准,全面搞好服务保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加强安全管理,制订安全防护措施,严格规范操作规程,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体能测试实行责任制,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组织体能测试情况(纸质和电子版)于6月29日前会同政治考核情况一并报送省军区招生办公室。
五、军检
军检包括面试、心理检测和体格检查(以下简称体检)等内容,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予以配合。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区分招生院校按照男生1∶3、女生1∶5的比例确定参加军检人员名单,全省设济南1个军检站,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对军检站实施全面领导。军检时间为6月30日至7月6日,军检地点为济南市鲁慈体检中心(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与七里河路交叉路口往北100米),各市招生办公室要于6月30日前进行广泛宣传。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查询参加军检的时间。
(一)考生参加军检时,须携带《政治考核表》、准考证、《体能测试证明表》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报到时,将《政治考核表》《体能测试证明表》交军检站,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见附件6)、《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军事职业性检测表》(以下简称《军检表》)后,到面试组参加面试。面试工作人员按照《面试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式对考生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面试完毕,面试工作人员填写《面试表》、《军检表》中的“面试结论”意见,并由面试组全体成员签名确认。面试结果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取得参加体检资格,不合格者由面试工作人员向其说明原因后,收回《面试表》、《军检表》,并注明不合格理由。当日面试结束后,面试组要按照合格、不合格分类,将《面试表》统一交军检站。
(二)面试合格考生,凭面试工作人员签发的《军检表》按规定程序参加体检和心理检测。体检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联合发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卫〔2015〕904号)进行,结论分为指挥专业合格、非指挥专业合格和不合格3种,考生如有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指挥专业合格者,同时取得非指挥专业合格资格。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各科检查项目结束后,由主检医师在“主检医师结论”栏内填写明确的体检结论。心理检测采取计算机答题测试与心理医生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心理检测结论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种,不合格者军检结论总评不合格。
(三)军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检项目,应于考生体检结束后2天内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sdzk.cn)自行查询军检结论。
军检站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医疗机构各1名负责人组成。考生对军检各项目结论如有异议,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逐级向全军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四)军检站实行封闭管理。除面试、体检工作人员和全军招生办公室、山东省军区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巡视员凭工作证在军检现场巡视、监督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