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学招生简章人数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结果通知书查询入口通知(2)
更新时间:2018-08-27 14:51作者:王新老师
第九条济南大学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济南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济南大学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济南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四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外语语种要求: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除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按照男女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外,其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条款。
第十八条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1、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录取原则为准。
3、进档考生排序方法: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我校录取新生时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分数较高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具体操作为:首先将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1:1进行专业投档,分数达到所填报专业录取分数线之上,直接安排考生所填报专业,因分数较低,未安排进所填报专业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则根据其高考成绩、专业取向、身体状况等综合考虑调剂到未安排满额的专业中,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退档。因退档所造成的缺额,从进档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根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5、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第十九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如无具体要求,则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摄影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根据获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颁发《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音乐学、舞蹈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形象设计方向)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由我校自主实施专业考试,根据获得我校颁发《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志愿,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体育类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如无具体要求,则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1、体育教育专业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遵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投档原则,学校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1、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入校后加试美术,不合格者转入同一学院其它专业学习。
2、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从事食品行业所限制的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
第六章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