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6 14:40作者:李天扬老师
五、录取政策及办法
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B级资格考生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区)模拟投档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下20分(本科一批控制线上),我校同意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分幅度。
专业分配原则: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根据其学科特长直接录取至相应专业。
六、其它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监督,严防权利寻租,坚决处理弄虚作假行为(联系方式:jjc@sdu.edu.cn,电话:0531-88364345)。
3.考生及中学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虚假材料,我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和辅导等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16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5.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
网址:http://www.bkzs.sdu.edu.cn
E-mail:sdbkzs@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