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0:02作者:三水老师
3.建立并规范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是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参考依据。自2017年秋季高中阶段入学新生开始,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科学设计评价体系和评价指标,建立规范的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发展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建立并完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省级管理平台,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评价过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客观准确、真实可用。2016年9月前出台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4.建立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制度。自2017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报名参加高职(高专)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学生,应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按照有利于选拔和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要求,明确测试内容,科学设计测试标准和测试方式。2016年9月前出台普通高中学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指导意见。各招生院校根据人才选拔的要求,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及测试结果的使用要求,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5.调整夏季高考命题内容和方式。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高校选拔人才的要求,科学设计考试内容,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考试命题研究,创新试题设计,突出能力考查,增强考试内容的综合性、基础性和应用性。根据国家关于增加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省份的要求,在2015年外语科目使用全国卷的基础上,我省夏季高考自2016年起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2018年起语文、数学科目使用全国卷。
6.深化夏季高考科目改革。积极推进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增加夏季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自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考生夏季高考考试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和考生选考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各科满分分值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纳入高考录取的等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爱好,结合高校招生对等级考试科目组合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等级考试科目中选择。积极创造条件,将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纳入等级考试科目。2017年6月前出台我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