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1 10:04作者:王新老师
2、史论类专业: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最低控制线,且外语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在此文化及外语最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文化成绩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如外语成绩也相同,则优先录取校考专业成绩高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服从调剂的考生,可调剂至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优录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设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二本控制线(如生源所在省份未划定普通类二本控制线,则需要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类一本控制线的80%),且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八、语种要求
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斟酌报考。
九、新生复测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学费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学生均须交费上学。依照山东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规定的学费标准。请考生家长根据家庭条件,量力报考。
十一、助学贷款
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生活困难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制度。
助学贷款办公室电话:0531-89626265,网址:http://www.sdada.edu.cn/xsc/。
十二、毕业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放国家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十三、招考信息说明
1、我校文化产业管理、广告学、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包装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8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
2、本校招生信息暂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变化,以本校于2016年5月发布的招生章程为准。
十四、声明
1、2016年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山东省发改委和山东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2、本《简章》版权归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办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