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8 08:39作者:王华老师
今年,教育部将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将安排不少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2%的招生计划来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市、区)农村学生。经教育部批准,我省62个县(市、区)纳入高校专项计划。
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以高中入学前获得当地户籍为准)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核及复查工作由相关县(市、区)教育局负责。
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5日,考生需登录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
附:我省2016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
济南市 商河县
淄博市 沂源县
枣庄市 山亭区
烟台市 莱阳市、栖霞市
潍坊市 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 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
泰安市 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新泰市
聊城市 东昌府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高唐县、茌平县
日照市 莒县、五莲县
莱芜市 莱城区
德州市 陵县、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乐陵县、临邑县、宁津县、庆云县、德城区、齐河县、禹城市
临沂市 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费县、沂南县、临沭县、罗庄区、河东区、兰山区
滨州市 惠民县、阳信县
菏泽市 牡丹区、曹县、定陶县、成武县、单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