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2 14:42作者:王新老师
要严格把关,要选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业务熟练,当年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参加,并要坚持上岗前培训制度。
九、材料及成绩报送
为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制度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各县(市)在体育考试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并在考试结束20天内,将考试成绩光盘(成绩需dbf和excel两种格式)及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体卫站。
十、对体育特殊考生的处理意见
1.免考:、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并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上一年度中招招生范围的当地学生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计算。、因病、伤在当地体育考试之前已在学校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毕业生,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计算。上述两类考生,均应在当地进行体育考试一周前,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有关材料,到市、县教体局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免试手续。
2.缓考:因病(伤)和女学生例假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在考试当天考试前,由考生学校的带队老师,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和证明,向本考场考务长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缓考。缓考学生统一由当地考务办公室在一周左右安排时间进行考试,最迟不得超过十天。
3.其它:学生在体育考试中因伤(病)等突发事件而中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果该生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必须经考场考务长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同缓考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考试。如该生因伤(病)不能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记分。
十一、考试要求及纪律
1.市教育局要加强对考场的管理,考场一律实行全封闭。各县(市、区)教体局,应组织考评员队伍送考下乡,以保证考试质量和标准,确保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
2.加强对考评员队伍的培训,实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考试期间除主考外其余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巡视督监,凡徇私舞弊、违反考务纪律的考务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其工作,并视其情节轻重,按招生纪律严肃处理。
3.考生必须持中招体育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