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2 08:40作者:王华老师
西北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一省一校计划”重点支持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是教育部批准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大学之一。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培养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西北大学2016年继续进行自主招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结果公示。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16年,西北大学面向陕西省实施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2%。招生专业涵盖7个专业(类):
理工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文物保护技术
文史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新闻传播学类哲学
三、报名条件
以学生自荐为主。凡具有2016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陕西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高中阶段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全国及省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奖励者。
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奖者。
3.具有一定的文学功底、喜好文学创作,在省级以上写作竞赛中获奖者;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高水平文学作品(除诗歌外)者;或正式出版著作者。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报名采用网上申请形式。学生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报(http://gaokao.chsi.com.cn/zzbm/)。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0日。我校自主招生不收取任何费用。
2.提交书面材料:
①通过“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资料(需按要求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
②申请人用蓝黑或黑色笔手写的1500字以内自荐书一份(包括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能力与健康状况的自我评价);
③个人特长及能力方面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时将查验获奖证书原件)。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自荐书不得抄袭或代写。请用A4纸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于2016年3月30日前邮寄至西北大学招生办,并在备注中注明“自主招生材料”,本人直接送达也可。寄送材料均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