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21:34作者:王新老师
建校80年来,学校一代代师生秉承“经国本,解民生,尚科学“的办学理念和“诚朴勇毅“的校训,心怀社稷,情系苍生,承远古农神后稷之志,行当代“教民稼穑“之为,坚持走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道路,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科教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在新中国成立前已是一所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知名大学;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学校事业经历了一个快速的发展阶段,取得了辉煌业绩。合并组建10多年来,学校不断突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办学特色,积极推进和深化科教体制改革,各项事业均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式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2.符合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近年来,有些院校已经不再区分应往届毕业生),经所在中学推荐或其他形式提出申请,由中学向试点学校提供考生在校德智体美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有些院校已不需要)。
3.试点学校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后,提出候选人,试点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4.考核通过的入选考生名单须及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试点院校网站以及其他信息发布平台或新闻媒体上公布。
5.入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与试点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近年来部分院校已经开始放宽高考成绩要求)。
6.试点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应将试点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通过本省级招办信息平台和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试点学校须及时将自主选拔录取的已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