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1 09:47作者:王华老师
通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苏州中学,天津南开中学),并遵守就读中学的相关管理规定。预科二年级、本科在西安交通大学学习,遵守西安交通大学相关管理规定。
2.在校期间,学生可按照西安交通大学的相关规定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或经绿色通道入学。
3.预科以及本科期间未分专业阶段,学生按当年西安交通大学理工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缴费;本科分专业后以及硕士阶段,学生按所在专业当年收费标准缴费。
4.少年班学生在预科及本科期间(六年),学校不为其提供自费出国所需的任何证明及在校学习成绩单,不为退学的学生办理出国成绩单(详见西交教【2013】118号文件《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
八、本简章由西安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
1.报名单位须提供推荐名单和学生材料(含正式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学籍材料复印件、近三年省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报名材料概不退回;
2.考生必须按时参加生源地招生办组织的高考报名,并向我办提交高考报名号,供我校在各省录取审批时使用(若有的省还未开始高考报名,可以暂缓提交);
3.具体缴纳报名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等时间节点,请及时查看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上的通知;
4.报名单位应妥善保存用户名及密码,用于随时查看本校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状态。往年用户名及密码可继续使用。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49
联系方式:杨老师,电话:029-82668320传真:029-82668322
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北门内向东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