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6 16:05作者:王华老师
(一)省、市直学校临汾一中、临汾三中、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临汾市第一实验中学执行尧都区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其余9所学校执行本县(市、区)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第一批普通高中统招、指标到校生、指标到校生剩余计划择优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由录取总分、照顾对象、语文、数学、英语科目成绩顺序组成)
(一)各普通高中统招分数线
(二)11所优质高中及临汾市第二中学校指标到校生分数线分别在各优质高中及临汾市第二中学校统招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之内。录取时,根据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计划、指标到校生条件、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在50分之内依次录取。
(三)指标到校生剩余计划择优录取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特长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高中学校自定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余高中学校执行属地县(市、区)普通高中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五)总分相同情况下录取办法
如果招生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出现同分考生,且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数时,则根据该校招生计划数按以下录取条件顺序依次优先录取,完成该校招生计划数为止。
(1)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体育运动会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荣誉称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