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3 21:29作者:李一老师
九、士官服现役期间的待遇。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经过入伍集训后,被任命为相应级别的士官,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士官分为6个等级,最低月薪分别为2000、2600、3200、4000、4500、5300元不等。部队免费统一发放军装,并补助伙食费。服现役期间,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和总部的有关规定,享受防暑降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和正常增资等待遇。另外,为士官建立个人住房补贴帐户,每月住房补贴金额为士官基本工资的40.94%,计入该帐户,退役时统一结算。
十、士官的优抚安置政策。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招收的士官,未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最高服役年限、个人要求退出现役经说服教育无效的,按义务兵退伍。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其他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以及因故不能以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伍时或者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